進項稅和銷項稅分別指“增值稅進項稅額”和“增值稅銷項稅額”。其中進項稅是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應稅勞務,所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銷項稅指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按照銷售額和適用稅率計算并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fā)生應稅行為,應先按當期銷售額和適用稅率計算出銷項稅額,再將當期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進行抵扣,從而間接計算出當期增值額部分的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和當期進項稅額這兩個因素決定了一般納稅人當期的應納稅額。體現(xiàn)為以下公式:當期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增值稅。